根据9月29日教育厅高校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会议精神,现对我校国庆节放假期间教职工健康管理工作做如下提醒:
1. 严格落实每日 “健康信息上报”工作;
2.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离粤的审批备案制度;
3. 严格把关假期教职工身体健康状况,假期结束符合返校条件,确认安全后,方能返校;
4. 鼓励全体教职工省内过节,减少跨省流动。不准家在中高风险地区、重点关注地区的教职工返乡过节,不准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重点关注地区的省份旅行(含港澳台)。
人力资源部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