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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遴选结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1/7/19  作者:人事处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学校各部门:

     根据《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遴选及管理办法(试行)》(粤交职院〔2019〕82号)、《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业带头人遴选工作的通知》,人事处组织开展了专业带头人遴选工作。经教师个人申报、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推荐、职能部门审核、人事工作委员会审议、遴选结果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经院长办公会审定,确定刘如意9为专业带头,李庆臻17为专业负责人。现对遴选结果予以公布(附件),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聘期。专业带头人聘期为三年,自20217月1日起至20247月31日止。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学校将每年进行专业带头人的调整工作。如专业临时负责人或其他老师符合专业带头人遴选条件的,可按通知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学校按程序进行遴选。

  (二)如因离岗、离职等原因无法继续担任专业带头人或临时专业负责人的,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将按照程序重新遴选。

二、待遇。专业带头人(含专业负责人)的工作量补贴按照学校最新的绩效分配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管理与考核。按照《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遴选及管理办法(试行)》(粤交职院〔2019〕82号)执行。

 

      人力资源部    

2021719

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遴选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