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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1/4/27  作者:人事处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及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五一假期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放假前,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教职工开展一次疫情防控教育和检查,防懈怠防松劲,不断提高师生自我防护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各部门、单位要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好各项防控制度、措施,全面掌握离校教职工动态,继续做好教职工假期行程去向和健康状况跟踪,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部门信息员要及时将教职工行程和健康状况登记入部门《教职工行踪和健康状况跟踪表》,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报送工作。

3、截止至4月27日,云南省瑞丽市仍有2个高风险地区,1个中风险地区,疫情形势依然严峻,我们仍不可掉以轻心。请全体教职工注意个人和家人健康、安全,建议非必要不离粤,少流动、少聚集,如外出,务必科学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健康安全防护措施。

4、为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禁教职工擅自私自出国出境(含港澳台地区)和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按国家公布规定的地区执行)。如有特殊紧急情况需要前往,须经所在部门、人事处和学校批准同意后方可出行,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检测、隔离、健康监测等工作。

5、各部门、单位要做好教职工节后返校考勤工作,落实好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报备制度和异常健康状况报告制度,严防可能的传染源进入校园。

 

人事处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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