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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初、中、高级职称评审的温馨提示
编辑日期:2021/10/15  作者:人事处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学院各单位、教职员工: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38号)文件的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度初、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与评审时间

我校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相应调整了申报材料受理时间、评审时间和资历年限、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方法。

1、调整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和评审时间

我校职称评审工作从2021年起,原则上以年度为基础组织开展,我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的1月至3月,在下一自然年的6月底前完成评审。如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我校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21月至3月,20226月底前完成评审。

2、调整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方法

(1)对于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受聘到本级职务的时间,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31日;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31日。

(2)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受聘到本级职务的时间,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31日;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31日。

二、继续教育要求的说明

(1)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执行,要求提供202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2)近三年平均每年至少参加2次或累计3天以上的校内外专项职教能力培训或专业技能提升培训(不计二级部门组织的内部培训以及全校大会培训,人力资源部(教师发展中心)、教务部等职能部门组织的专项培训以及其他校外培训可计入)。

三、其他说明

我校现已正在开展的2021年度上半年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不受本通知的规定限制,将按照《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上半年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继续开展评审工作。

    

    如有疑问,可咨询人力资源部何江畅,咨询电话:37854122

 

                                   人力资源部

                                  2021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