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您当前所在位置是: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校级专业领军人才考核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1/10/13  作者:人事处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各部门、专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

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历年校级专业领军人才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8-2020年所有经学校发文认定尚未通过考核的领军人才均须接受考核(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组织方式

领军人才进行项目总结,参照附件4撰写年度工作报告,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组织专家对校级专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

三、验收主要内容

1.年度考核。培养期内,培养对象应依据任务书向学校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学校对年度工作报告进行审核,重点考核本年度预期目标实现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等。年度考核分通过和不通过两个等级。

2.终期考核。培养期满后,学校对培养对象进行终期考核。依据《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申报表》的目标承诺的有关要求,从专业建设、社会服务、技术应用与创新以及教学团队建设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四、有关说明

1.开展考核工作是为了系统梳理、总结各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的发展及工作成效。请各培养对象高度重视,确保顺利通过校级审核验收。

2.请于20211027日前将如下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1专业领军人才申报表(电子版);

2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电子版);

3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纸质版,须有二级学院盖章及专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手写签名,一式一份);

4主要业绩成果佐证材料(合成一个文档,列目录,PDF扫描版)。

 

联系人:姜晓慧

电话:020-37854126

地址:天河校区行政楼308

附件:

1.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领军人才认定和管理办法

2.2018-2020年专业领军人才名单

3.2018-2020校级专业领军人才立项文件

4.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领军人才培养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人力资源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110132021校级专业领军人才考核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