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职院〔2018〕170号
关于印发《专业领军人才、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专业建设水平,认定和培养一批专业建设、社会服务、教学团队建设、技术应用与创新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学校专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加强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领军人才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领军人才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2.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