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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教师培养办法(试行)》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0/4/18  作者:人事处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粤交职院〔2018〕102号

关于印发《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教师培养办法(试行)》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提高新教师职教能力,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高职教育教学工作,通过为新教师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模式,夯实新教师专业发展基础,实现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实施“青蓝工程”,特制定本办法。经 2018年6月21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教师培养办法(试行)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