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职院〔2018〕14号
关于印发《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师的专业实践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提升专业教师的双师素质,打造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的通知》(教师〔201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师参加专业实践管理暂行办法》(粤交职院〔2011〕199号)进行修订,形成了《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月20日